香港大学建筑学院于1950年创立。港大建筑学院下设建筑系、城市规划与设计系、房地产及建设系三个系,以及景观建筑学部。1951年,港大首次开办建筑学课程,建筑学士学位于1961年获得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专业认可,并于1968年获得英联邦建筑师协会(CAA)认可。
Master of Architecture/ Master of Architecture (Design)
建筑硕士(MArch)分为全日制两年和三年两种模式,两年制为具备建筑学基础的建筑5年本科生申请,需完成不少于144学分的课程;三年制的硕士课程则为非建筑学本科资格的学生提供了追求建筑教育的途径,需完成不少于204学分的课程。两年制建筑学由教育资助委员会(UGC)资助,学位将获香港建筑师学会(HKIA),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筑师注册委员会(ARB),英联邦建筑师协会(CAA),国家建筑认可委员会(NBAA)认可和皇家英国建筑师协会(RIBA)认证。三年的建筑硕士学位的认证正在等待批准。
建筑硕士课程的教学方式以设计工作室为重点,包括必修的核心课程和选修的研讨会,这些课程包括历史与理论、城市化与居住、技术与可持续性、数字媒体与制造、实践与管理。这种结构旨在使学生能够以严谨的方法探索学科知识的边界,同时批判性地参与当代实践的约束。在课程的前三个学期,学生们从设计工作室的课程中选择,这些课程由拥有不同背景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提供。